法律硕士

我院法律硕士学位教育以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》为指导,主要培养面向立法、司法、监察、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法律服务、知识产权代理等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。我院从1993年开始法学专科学生招生,在积累充足教学经验的基础上,2000年开始法学本科招生,历经23年的办学经验积累,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。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学术型硕士学位点“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”,2014年开始独立招生。2017年获批设立法律硕士学位点。

本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法理学专题、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、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、知识产权法专题、环境资源法专题等各部门法专题。

毕业生就业方向:主要到各级人大、政府及职能部门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公证机构、仲裁委员会等部门从事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公证、仲裁等工作,也可以担任企业法律顾问、职业律师、知识产权代理等。